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豫0104民初2544号
郑州大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众便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19)豫0104民初2544号民事裁定书。原告河南众便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不服该裁定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联系人:卢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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