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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双争、郑州恒美货运服务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2019-08-22 15:56:45来源: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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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于双争、郑州恒美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诉被告于双争、郑州恒美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郑州市文兴路与鼎尚街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南曹法庭201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南曹法庭 武慧鑫 孙君丽

电话:0371-63688316、0371-63688326

编辑:鲁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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