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王现治:
本院受理原告董广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104民初4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九年九月四日
承办人:张健华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305室
电话:63688358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王现治:
本院受理原告董广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104民初4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九年九月四日
承办人:张健华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305室
电话:63688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