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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亮判决公告

2019-10-15 18:03:19来源: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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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刘新安、刘家凯、刘建军、李拴成:

  本院受理原告郑国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104民初6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郑州市文兴路15号南曹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南曹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联系人:卢光耀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

电话:0371-63688357

编辑:鲁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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