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徐军令、郭娟、徐素静:
本院受理原告胡朝宗、蔡兴娟与被告徐军令,郭娟,徐素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104民初130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何静、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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