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魏新伟:
本院受理原告尚志勇、曹年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104民初1514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南曹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联系方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 侯培利
地址:郑州市文兴路与鼎尚街交叉口向南100米
电话:0371-63688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