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伟 文图
警方:他连杀一家三口
翻开胡电杰故意杀人的多份判决书,作为国家公诉机关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相同——
2001年秋,30岁的南乐县张果屯乡赵胡行村村民胡电杰与同村妇女郭瑞英发生不正当关系后,郭曾多次要求胡去其家,胡怕长期交往被人发现,为摆脱纠缠,遂起了杀郭的念头。
2002年3月4日晚,胡电杰携带刀子先到本村一村民家中打麻将,夜11时许,胡翻墙进入郭瑞英家中,将房门用肩膀撞开,与郭进行了简短对话后,抽出刀子刺割郭颈部,将其杀死,又将郭的女儿、儿子二人扼颈杀死。
胡电杰怕三人死后眼里留下自己的影像,又用尖刀将三具尸体的眼球全部扎破,后又用钥匙打开堂屋门锁,将院内电话线、电灯线挑断,翻墙跳出后,用锁锁住外门。
为掩盖罪行,胡电杰将其上衣袖口处带有血迹的地方剪破焚烧,将刀子的塑料把烧掉,将刀头扔到村东麦田一机井内。
“事发后,因此案影响巨大,南
乐县公安机关迅速介入,经多方取证,最终锁定胡电杰为杀人凶手。”南乐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称,胡电杰落网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刑事拘留后,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公安机关曾将其在县城游街示众。因在短时间内成功破案,南乐县委对破案有功人员披红戴花,并予以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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