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民警提醒,要防范此类诈骗,首先不要贪心,动辄上百万千万元的大项目中,合同甲方都会有一套相对完备的审核验证乙方资质的制度,最终决策权往往掌握在企业决策会议上,而不是某个貌似神通广大的人物手里。用工单位也不可能轻易向一些没有历史合作关系的施工单位主动透露标的细节,索要“好处费”、“保障金”、“个人返款”等费用。
周健分析,近年来工程投标领域诈骗案屡屡得逞,看似法律问题,其本质却是“潜规则”大行其道的社会问题。信息不公开是造成投标单位不能全部进入交易场所进行公平竞争的直接障碍,要拆除潜规则滋生的温床,公安机关需健全办案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集中查办一批案件,形成打击合力。(编辑 任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