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补贴分四种情况
此次公租房政策实施是从今年9月1日开始,很多已经拿到资格证但迟迟没有分房的人,还有已经递交申请,但至今还没有拿到资格证的人,应该如何考虑货币化补贴?根据政策规定,有四种情况供参考,另外,选择货币化补贴的家庭,原则上不能参加实物配租。
01
新取得“公租房资格证”
新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以下均称资格证)的家庭。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应与选择货币化补贴的申请对象签订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协议(以下均称补贴协议),并在补贴协议中明确补贴额度、停止发放补贴的情形等内容,自次月起发放补贴。
02
有证且选择补钱
已取得资格证且选择货币化补贴的家庭。如果民政部门收入认定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在审验周期内,则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与其签订补贴协议,自次月起发放补贴。如果超过了12个月,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同样签订补贴协议,自次月起发放补贴。
03
原廉租房家庭
原廉租住房在保家庭及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2.5倍(含)家庭。如果选择货币化补贴,则各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其提出的书面申请,按标准重新核定货币化补贴额度,签订补贴协议,自次月起发放补贴。如果选择实物配租,符合配租条件,且在保家庭及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2.5倍(含),则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分到房子之前,可享受货币化补贴。
04
有“经适房资格证”
已取得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选择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按照此次规定程序进行申请认定,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货币化补贴。
延 伸Ext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