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评论:深化改革 全力建设国家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深化改革 全力建设国家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二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郑 旗
中央政治局会议日前在研究经济工作时,把深化改革开放、切实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放在重要位置,进行安排部署。
营商环境是经营主体的动力之基、活力之源。面对疫情转段后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经济恢复过程,一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受到内需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出现经营困难、信心不足等情况。我市拥有近200万户经营主体,其中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对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民营企业建议的基础上,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郑州市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积极对接中央、省委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以建设国家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为牵引,对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改革事项、责任主体,形成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工作“规划图”、项目“时间表”。
要以要素市场化高效配置为核心,打造便捷高效的市场化营商环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化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提升企业发展活力。要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清理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显性和隐形壁垒,统筹解决好企业开办、建筑许可、市场监管、产权保护、政府采购、信贷获得、合同执行等关键环节的瓶颈制约问题,让企业在可预期的环境中充分参与市场竞争。
要以企业权益全生命周期保护为主线,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好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企业才能安心发展、企业家才能放心投资。目前,我国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要积极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以“万人助万企”活动为抓手,用好“亲清在线”政策“免申即享”和问题直报平台,坚持“有诉即办、有诉必办、有诉快办”,不断提升问题解决率、提高企业满意度,增强企业发展信心,鼓励和引导企业敢闯、敢投、敢担风险,积极创造市场。
要以制度型开放为牵引,打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随着高铁郑州航空港站开通运营、新郑机场三期加快建设,我市“四港一体、多式联运”的枢纽体系基本建成,融入新发展格局的“硬件”基本齐备,需要抓紧完善“软件”体系、实现“软件”“硬件”协同发展,不断加快开放高地建设步伐。要聚焦“买全球、卖全球”“投全球、全球投”“交全球、全球交”,加强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一流的经贸规则对接,系统梳理我市营商环境中不符合国际化要求的制度藩篱,创新改革举措,积极先行先试,加快形成开放包容的制度体系,让国内外各类企业更好地“走出去、引进来”,激发经济发展动能活力。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郑州实践,企业是主力军、营商环境是“强心针”,一流的营商环境是企业蓬勃发展的阳光雨露。贯彻落实好市委全会精神,就是要集中精力把“规划图”变为“施工图”,把“时间表”变为“计程表”,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见到实效,以“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为中国式现代化郑州实践持续增添澎湃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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