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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罗彩霞案达成和解 获赔4.5万 案件详情回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8-14 20:30:14   来源: 中原网综合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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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罗彩霞的代理律师徐国强宣读了起诉状。罗彩霞的诉讼请求包括确认第一被告王佳俊构成侵害原告姓名权、受教育权的行为,并判令其停止该侵权行为;判令第一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41990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判令各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随后,除第一被告王佳俊未出庭外,其余7名被告分别宣读了答辩状。

  王峥嵘及杨荣华的委托代理人首先代表王峥嵘向罗彩霞深鞠一躬,向她转达了王峥嵘的歉意和悔恨。同时表示,如今王峥嵘身陷囹圄,杨荣华神经错乱,王佳俊生死未卜,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他们希望和罗彩霞调解。其律师还列举了四川、重庆等9个省市高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规定,希望和罗彩霞就索赔数额再作商议。

  邵东一中辩称自己既未泄漏罗彩霞的身份、高考信息,也没有为王佳俊上大学提供任何材料,不应承担连带责任,考虑到本案中实施侵权行为的张文迪是本校教师,因此同意调解。但对罗彩霞提出的赔偿额提出异议,邵东一中的女代理律师列举了几起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的判例,认为其中赔偿金额多则3万少则数千,本案原告提出的赔偿额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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