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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新股发行第二轮改革解析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8-21 21:31:13   来源: 羊城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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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报道:中国证监会昨晚公布的《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标志着自去年6月10日启动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即将进入第二阶段。

  始于去年6月10日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采取的是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已经完成的第一阶段改革主要推出了四项具体措施,即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设定最低申购的底限;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从昨晚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看,即将展开的第二阶段改革具体也涉及四个方面:

  一是继续完善询价过程中报价和配售约束机制,提高中小型公司新股发行中单个机构获配股份的数量,加大定价者的责任,促进报价更加审慎和真实;二是适当扩大参与询价的机构范围,允许主承销商推荐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优质长期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三是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四是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预期、网下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中止发行。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

  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四方面改革,目前市场最为关注的是其提出的“摇号制度”,即在中小型公司新股发行中,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网下配售的配售量;根据每笔配售量确定获配机构的数量,再对发行价格以上的入围报价进行配售,如果入围机构较多应进行随机摇号,根据摇号结果进行配售。 (更多请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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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zynews_r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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