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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门:处置不当,胎盘可能传染疾病
记者在该医院楼下见到了刚生完孩子准备出院的王女士及其家属,王女士说:“我刚生完孩子,一位护士就到病床前问我要不要自己的胎盘,开始俺们说要,护士说要胎盘的话还需要给医院交10元钱的费用,一看还要交钱,嫌麻烦就不要了。”记者询问了数名在通许县人民医院妇产科生完孩子的产妇,都和王女士的情况一样,为了不想再交那10元钱的费用,胎盘就没带走。
通许县卫生局调查发现,该院妇产科胎盘收缴处理过程无登记,大部分病历中无胎盘处置告知书。通许县卫生局认为,这都存在胎盘被人倒卖、转让的隐患。
综合以上调查结果和涉案人刘可川的询问笔录,通许县卫生局认定,县人民医院有医疗废物(胎盘)转让、流失的情况。给予通许县人民医院全县通报批评,责成县人民医院写出书面检查,对相关科室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该院完善医疗废物登记,及病历书写规范;同时下达行政处罚,对通许县人民医院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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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zynews_r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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