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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质监局规定媒体采访须先通过行政审批遭公众质疑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9-07 09:05:28   来源: 法制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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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就金浩茶油被传致癌物质“苯并芘”超标6倍一事前往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采访时,被要求填写《新闻媒体采访申请表》,等待相关处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等各级层层审批。

  媒体采访须先通过“行政审批”的做法遭到大多数人的反对。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认为,如果是关系到国家和公众利益的问题,可以按照这个规定来实施。但如果只是为了维护某部分机构或个人的利益,不应该对媒体采访进行限制。更有业内人士认为,此种做法是对新闻采访自由的限制。如果突发事件都需要审批才能够采访,信息就被延迟了,对公众知情权是一种损害

  媒体采访突发公共事件,相关部门竟然要求记者先写书面申请,然后回家等消息,直到经单位各级领导层层审批后,才决定是否允许媒体采访。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和其他媒体记者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采访金浩茶油一事时,亲历了这样一件怪事。有媒体记者认为,新闻单位正常的新闻采访似乎成了向湖南省质监局申请“行政审批”。

  法律界人士认为,媒体采访必须先申请后审批的做法是对新闻采访自由的限制,使相关部门便于掩盖一些他们做得不妥的事情,损害了公民的知情权。

  湖南质监

  记者采访须先申请再审批

  金浩茶油被传致癌物质“苯并芘”超标6倍后,网上传闻沸沸扬扬,但作为质量监管部门的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当时未作出任何回应。

  事实真相到底如何?9月1日上午9时,就在金浩茶油公开道歉前夕,《法制日报》记者来到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门卫处核对身份并登记了证件号码后,保安将记者领到了负责联系媒体宣传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处,一名工作人员查看了记者递交的记者证后,在未问清记者采访何事的情况下,这名工作人员就向记者递交了一张表格。

  “你们先填表吧。”这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记者仔细一看发现,这张表格名为《新闻媒体采访申请表》,表格中,除了要写明记者的名字、所在单位、记者证号码、采访事由外,还必须由接受采访的相关处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等各级层层审批,并签署意见。(更多内容请点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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