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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清楚,我调查一下再说吧。”这名副局长匆匆挂断了电话。
当天下午,湖南省质监局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处一名负责人给《法制日报》记者打来电话称,上午是一个误会,湖南省质监局对中央媒体本来没有搞采访审批制,当时工作人员误把记者当成了省内媒体记者。这名负责人同时承诺,当天晚上之前,一定会把湖南省质监局对金浩茶油是否含有致癌物质的信息给记者传来。然而,时至今日,记者仍旧未等来湖南省质监局的相关“政府信息”。
法律界人士
媒体监督政府无须“预约”
湖南省质监局设置“审批”制度来应对媒体采访,这种做法是否合适?社会各界意见不一。
“采访还须领导层层审批这种规定非常可笑。”《法制日报》记者在与其他媒体记者交流时发现,对于湖南省质监局设置的采访审批制度,众多媒体记者都持反对态度。
“一些突发事件是不能预见的,如果突发事件都需要审批才能够采访,信息就被延迟了,对公众知情权是一种损害。”供职于湖南省某都市报的记者小蒋说。
小蒋认为,湖南省质监局的这种做法是对新闻采访自由的限制。这项规定使质监部门便于掩盖一些他们做得不妥的事情。某些涉及社会总体利益、公共安全的情况需要湖南省质监局统一部署再发布消息,是应该的。但是,把针对特殊情况的做法普遍化,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有些涉及市民切身利益的,而不对全社会安全造成威胁的,应该马上公布,还需要写什么申请呢?”小蒋说。
长沙市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向林认为,如果是关系到国家和公众利益的问题,应该可以按照这个规定来实施,找统一的发言人,对外发布消息。但向林同时认为,如果只是为了维护某部分机构或个人的利益,当然就不应该这样做。
“这样公众就没有了知情权。如果相关部门认为新闻媒体的报道失实或者侵权了,政府部门可以出面澄清,也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向林说。
张伟认为,政府部门都有义务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这种监督只要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就无可非议,是无需预约的。 记者 赵文明 阮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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