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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慎食小龙虾 注意餐饮食品安全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9-19 15:46:16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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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9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刊登《中秋节、国庆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指出,慎食小龙虾。如果生吃或吃半生不熟的小龙虾,不仅容易发生食物中毒,而且有导致肺吸虫病的危险。

  全文如下:

中秋节、国庆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

  一、选择良好的就餐场所

  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食品安全信誉度一般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单位的信誉度最高、风险度最低、安全条件最好,B、C级单位信誉依次降低,风险依次加大。有些地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在餐饮单位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监督公示牌,张贴笑脸、平脸、哭脸,向消费者动态公布近期的监督检查结果。笑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平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一般,哭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较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在两节期间积极参与“寻找笑脸、安全消费”活动,到信誉良好的就餐场所就餐。同时,建议消费者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防止食品中毒的发生。

  二、选择安全的菜肴

  消费者就餐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

  2.不吃河豚鱼、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河豚鱼体内含有毒素,其毒性比氰化钠毒性高1000倍,0.5mg即可致人中毒死亡。该毒素性质稳定,高温烹煮和盐腌均不能将其破坏,因此极易引发食物中毒。野生蘑菇从外观很难鉴别其毒性,其中,毒蘑菇的种类很多,所含毒素种类也不一样,食用后中毒表现多种多样。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误食,就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更多内容请点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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