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提升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能力 全市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群众开放。农村文化大院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坚持“政府购买、院团演出、群众受惠”的原则,继续开展“舞台艺术送乡村进社区”和“戏曲周末大舞台”活动,让“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覆盖全市农村的每一个角落,让农民不出家门就能免费看到好戏。面向低收入居民、农民工和其他特殊群众,积极开展“送欢乐、下基层”等公益性文化活动。同时,以我市常年坚持的“广场文化”、“绿色周末”、“送文化下乡活动”、“文化进社区活动”等重大文化惠民项目为平台,广泛开展群众喜爱的、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活动,提升公众的审美情趣。
五、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文化人才培育、引进、管理、优惠等制度健全有效,市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70%,县(区)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80%。实行基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配备3名以上人员。每个行政村都配备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文化指导员),工资和生活补贴由县(市、区)、街道(乡镇)共同承担。县(区)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努力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高素质基层文化人才队伍。
六、推进公共文化制度设计研究 成立郑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小组,针对当前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制度设计研究。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操作性较强的解决方案及措施,建立符合郑州市实际、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文化自身发展规律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设计体系,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创新动力。
七、实施创建监管激励机制 推行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考评体系,量化考评指标,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服务考评重要指标。实行分工负责制,工作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创建工作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加强检查督导,严格奖惩兑现,确保创建目标圆满实现。
结束语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有效载体。这是一项系统的文化惠民工程,希望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创建工作,为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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