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赵作海案
“有罪推定”影响审判
“无罪推定”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对刑事审判工作影响最大的,是“有罪推定”。张立勇说:“以赵作海案为例,因为检察机关提供的案卷中,赵作海9次供述自己杀人,所以法官就认为赵作海杀人无疑,赵作海的翻供及辩护人的无罪辩护,都被认为属于狡辩,不予理睬。这就是有罪推定。”
张立勇说,虽然案件已被及时果断处理,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痛定思痛,总结反思,还是要根除有罪推定的理念。
建议
1
被告人应坐辩护人身边
张立勇建议把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让被告人和辩护人坐在一起参加庭审,并用纸和笔进行记录。
张立勇表示,上述建议,河南省法院正研究并考虑尽快尝试。
建议
2
加大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建议
3
在河南进行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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