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访
村官罢免3年无成功先例
记者:启动罢免程序前要先就联名和罢免理由进行调查核实,这是出于什么考虑?在实际工作中是否遇到过。
民政局:对联名和罢免理由进行调查核实,是为了保证罢免工作的严肃性,依法维护和保障村委会成员的合法权利。此前曾遇到过虚假签名的情况,比如村民领取粮油的签名被利用,或者干脆伪造签名。同样,罢免理由也可能是假的,都需要核实。
记者:北京市这几年有没有罢免成功的先例?
民政局:非常少,至少近3年没有成功案例。因为核实过程非常困难,一遍不行两遍,两遍不行三遍,往往在“五分之一”的核实过程中就“流产”了。在2000年《选举办法》实施以来有过一两个案例。
记者:让“村委会”来调查核实罢免村委会成员的理由,这是不是“自己调查自己”?
民政局:法律原意并不是由某一个人来核查,而是由村委会这个组织来具体实施。法律是通过“组织行为”来进行罢免程序,比如要罢免的是村委会主任,那么村委会其他人员都可以代表这个组织来做。这与一般组织工作的原则一样。
记者:但有些罢免意见是对某位村干部不满,有些是对整个领导班子不满。
民政局:对于罢免要求由谁来受理,在立法调研过程中基层同志确实有不同的意见。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经慎重考虑,觉得还是由村委会受理较好。此外,也有救济程序,如果村委会成员确实违法违规而拒不启动罢免程序,乡镇政府可以提出罢免建议进行督促。当然,对于乡镇政府罢免建议的提出,也应严格把握,尽量减少政府干涉,尊重村民自治。
记者:从提出罢免理由到罢免结果出来,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民政局:接到罢免30日内就要开始调查,但目前对核实过程的期限并无硬性规定,所需时间取决于调查核实事项难易程度等诸多因素,往往整套下来至少要三四个月时间,长的要半年到一年。今年将通过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来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促进罢免工作的规范化。
[作者:首席记者 姜葳 编辑:禹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