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义乌3月30日电(记者 张茵 通讯员 潘登)近日,江西省南昌某贸易公司向浙江省金华义乌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手电筒、计算器等小商品,出口目的国为泰国。接单关员在审核报关单时发现申报品名中 “铁制摩托车皮带轮”一项的知识产权状况申报为“无品牌”,现场查验关员经过仔细地打底掏箱抽查,在集装箱的最下面一层发现了标有“NSK”商标的轴承,共计30100个。杭州海关法规处随即向商标权利人日本精工株式会社联系,经权利人确认,该批轴承为侵权产品。这是义乌海关开展“国门之盾”打击走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查获数量最大的一批假冒汽摩配件。
根据国务院与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义乌海关从今年年初开始开展为期一年的“国门之盾”打击走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群众健康以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领域,集中打击涉“毒、枪、黄、非(非法出版物)”走私、偷逃税款、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及其他禁止和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等走私活动和不法行为。特别是结合义乌小商品出口的实际情况,针对假冒药品、食品和汽摩配件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商品展开专项整治。
据海关总署缉私局副局长王宁介绍,此次“国门之盾”的行动目标是,通过开展“国门之盾”行动,迅速、坚决、有力地查处一批危害大、隐藏深、长期盘踞一方的走私犯罪团伙,震慑走私违法活动,有效遏制走私活动高发势头;打击非法,保障合法,维护良好进出口秩序,营造公平贸易环境,推动企业进出口诚信守法体系建设;通过对打击走私战果的大力宣传,震慑走私违法活动。
今年金华海关开展打击走私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涉毒、涉枪走私违法行为,通过行邮、快件、货运渠道走私毒品和武器弹药行为;重点打击在货运渠道、快件渠道以伪报价格、品名、夹藏、瞒报数量手法实施的走私电子产品活动,加大对非实体经济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进出口环节走私,加大对电子产品、服装、农产品、钢铁制品、木制品、塑料复合制品、玻璃纤维、发动机配件、空调、医药化工产品、光伏产品等商品出口骗退税及出口申报不实影响退税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国家禁止和管制进口货物、物品走私,大力打击伪瞒报及夹藏废物走私行为。
此次“国门之盾”行动将围绕4个领域开展打击:一是围绕维护国家政治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集中打击涉毒、涉枪以及涉黄、涉非(非法出版物)等走私违法活动;二是围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规范贸易秩序,集中打击重点商品、重点地区、重点渠道的偷逃税走私活动;三是围绕保护国家战略资源安全和落实宏观调控政策,集中打击出口环节走私;此外,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集中打击国家禁止和管制进口货物、物品走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