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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小说网"案折射监管漏洞 花季少女为何沦为色情写手

2012-04-18 11:36:41 来源: 新华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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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摘要】一位17岁的上海少女这样叙述她“创作”男同性恋小说的过程:自己没有感情经历,那些赤裸色情内容的描述,都是通过“网上捕获”加工而成。也就是,将网上小说中有关男同性恋情节,加上网友评论,拼块加工,便成了自己的“作品”。四川一女孩张某说,有一次上QQ发现,“耽美小说网”负责人给自己信箱里留了一封信,问是否想成为签约作者?里面有版主的QQ号,便好奇加为好友。在与版主聊天时,版主说像其这样的学生,可一边学习一边写写小说赚点钱,减轻家庭负担等等,并发来了“耽美小说网原创文学作品独家网络授权协议”。张某看后觉得,这样既能圆了自己作家梦,还能赚点钱,就签了协议,留下了银行卡号。

  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南“耽美小说网”传播淫秽色情作品一案,经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结: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耽美小说网”站长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依法没收相关电脑及硬盘。(记者陆欢、魏莘)

  据法院介绍,2008年12月,王某通过购买美国一家网络公司的空间,在电脑上申请网络域名开办了“耽美小说网”。2011年初,经警方查实,两年来王某传播1250部描写男同性恋情的色情小说,而其“幕后创作写手”竟是一群20岁上下的妙龄女孩,其中最小的仅17岁。那么,这些不谙世事的少女,如何能“创作”出男同性恋奇异的小说?这些花季少女为何步入歧途?

  4月12日,记者在郑州市第二看守所,见到了服刑的王某。王某系河南鲁山县人,今年27岁,数年前大学毕业后来到郑州找工作,因求职不顺,渐生开办网站挣钱的想法。

  “记得那是2008年底,我通过从国内网络公司购买空间,在电脑上申请网络域名创建了‘耽美小说网’。不久,由于国内严查网络版权,就购买了美国一家网络公司的空间,继续开办网站。”王某说,这个网站最早刊载传奇、都市、言情类题材小说,可点击率一直不高。后来,发现一些描述男同性恋的小说在网上点击率巨高,于是,便在网上招募签约“写手”。

  王某说,网站开办两年来,其与“写手”的利益均按四六分成,从未欠发过,网站也有盈余。王某还说,至落网时,他先后给签约作者汇去了2000多元的分成。

  二七区法院刑庭庭长陆丹说,让审案法官没想的是,那些描写男男露骨色情的“幕后创作团队”,竟然是一群20岁上下的女孩子,她们分布在广东、上海、四川、陕西等多个省市,最小的开始创作时只有17岁。

[作者:陆欢、魏莘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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