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本报“态度新闻”栏目刊发《两栋居民楼间“长”出办公楼》,报道了标山路意福苑小区21号楼与20号楼之间正在建设违章办公楼一事。日前标山居委会就此事进行了解释,该居委会负责人坦言,他们也不想建违章房,但确实是找不到办公的地方,才不得已而为之。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也想给办公楼办个手续,可是现在手续批不下来。”
[ 居委会 ]
本来不想建
可不建就没地办公
“其实,我们这栋楼本来不想建的,可是看了一下规划局的规划,标山片区改造分为两期来进行,一期拆迁范围正好包含现在的居委会办公地址,而意福苑确定在二期拆迁,我们找来找去,最终确定在意福苑小区那个空地建一栋临时办公楼。”昨天在标山社区居委会,记者见到了该居委会的李书记,说起这栋违章楼,他表示居委会已经进退两难,“拆了,已经建到3层了,很可惜,将来办公还没有地方,不拆,居民老是反映,你说怎么办呢?”
“如果规划确定一次全拆,我们也就没必要建了,可是拆迁分两期进行,还剩那么多居民在这里,需要服务,怎么办?”
建房比租房省不了太多
关键是没房源可租
这栋违章办公楼已经盖到了三层。根据居委会的设想,要建四层,共900多平方米,李书记估计建设这栋楼,加上简单的装修后投资在三四十万元。而目前,他们在标山宾馆租住的一层,每年的租金是十八万。按照他们使用两到三年的期限计算,建办公楼的成本其实比租房也省不了太多。
“问题的关键是,我们现在找不到合适的房源。”该负责人表示,居委会人员较多,至少需要十六七间办公室,目前辖区内找这么大的办公场所挺难。
“不是不办手续,
是手续批不下来”
接受采访过程中,李书记也坦承,这的确是一个违章建筑。“我们不是不办手续,是手续批不下来。”至于为何手续批不下来,显而易见,在两栋居民楼之间建新楼,一是打破原来格局,另外也会影响部分居民采光。不过据李书记说,他们在盖那栋楼前征求了旁边两栋楼的居民意见,大多数居民还是支持的。
根据标山片区项目改造协议,今年七八月份,标山片区一期项目就全面开始拆迁,到时候居委会的办公楼将第一批被拆除。“到时候我们去哪里办公呢?”李书记对这个问题也很头疼。
[ 城管执法 ]
拆除与否还没确定
该座违章建筑已经被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叫停。但叫停后怎么办?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该楼是否拆除,还没有确定。
北园街道办执法中队队长刘开源告诉记者,他刚到这个中队一个多月,已经接到了很多次关于这栋楼的投诉。刘队长说,这栋楼从去年开始盖的,居委会反馈说当时都征求了居民的意见,有居民们的签字。
记者从天桥区城管执法局获悉,由于没有强拆权,要拆除违章建筑一般是执法中队将材料上报给局执法科,由该科决定是否拆除,如果要拆除,就要向区里打报告。
[ 市民建议 ]
先建板房不行吗
居委会称是为了今后服务居民方便,才在居民楼之间盖起了违章楼。但是居民对此也有自己的看法。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居民认为解决办公场所问题不一定非得盖违章楼,找个合适的地方建个临时板房,投资也少,拆建也方便,不少工地不都是这么办公的吗,老百姓看着也理解。
此外,也有居民认为,既然是片区改造,相关部门和开发商就得提前考虑好拆迁过渡问题,为何不让片区指挥部或开发商给协调一个临时的办公场所呢?
商报态度
困难再多
也不能用违法手段解决
居委会被形容为居民的“娘家”。但是一座建在两栋居民楼之间的“怪异办公楼”, 却让居民对居委会的看法有些改变。问题其实很简单,因为你用违法行为来解决自身的困难,听起来似乎事出有因,但追根究底还是法理难容。
我们不否认,一个六七十人一起办公的居委会,要找一个合适的办公地点的确不容易,而且办公也是为了更好地为居民服务。但毕竟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既然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有了严格的规定,就必须依法办事,不管是建办公楼还是建居民楼,都应如此。
更何况,管理着8000多人的居委会在这方面更应该为居民做一个合格的表率。否则的话,居民就会说,居委会都能建违章房,我家住房困难,我是不是也能建个违章房解决一下现实问题呢?推而广之,每一位居民、每一个社区都这样做,这座城市也就无法管理,建设美丽新泉城也只能是一句空话!(记者 崔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