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早就“结识”了罗伯特
袁天鹏此前没见识过农村的会场。但在北京邮电大学读书时,他是学生会主席,还是“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没少开会,更知道“不公平、没效率”是中国会议的特色。1999年,他赴美国阿拉斯加大学留学,在那里发现了完全不同的开会方式。
入选学生议会后,议会秘书递给他一本《罗伯特议事规则》。初次相遇并不愉快,袁天鹏吃惊地发现,这本书里的每一个单词,他“似乎都认识,但内容却看不懂”。
进入会场,他看不懂的就更多了。议会主席虽然坐在中心位置,却不能表态,“像个拍卖师一样点了这个点那个”。主席得为每位发言者计时。当一人结束发言后,主席会问:“有没有反对意见?”在一群高举的手臂中,反对意见优先,这使得争论双方能够平衡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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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言中攻击他人,会被主席立刻打断。因为“规则”里明明白白地写着:“不许质疑动机——不能以道德的名义去怀疑别人。”
袁天鹏实在接受不了这一点。在他参加的会议里,许多意见背后都有私利作祟,“那是明摆着的”。
不过,美国同学给出了看上去挺在理的答案:“一来动机是不可证实的;二来会议要审议的不是某个人,而是某件事,对动机的怀疑和揭露本身就是对议题的偏离;第三,利己性是人类共有的本性,在不侵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利益最大化并不为过,所以指责他人动机毫无意义,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增加矛盾。”
经过每周一次的“议会训练”,袁天鹏渐渐熟悉了这种以罗伯特议事规则为依据的会议。开会时,由议员提出供讨论和表决的事项名为“动议”,如果另有议员表示“附议”,即“同意讨论”,大家就开始讨论这个话题。赞成者、反对者轮流发言。当然,这种发言并不是非黑即白,人们有时还会设计出与最初动议差别颇大的“修正案”。
表决仍是关键时刻,赞成票多于反对票意味着动议通过。若打成平局,则说明动议被驳回。他们并不计算弃权票,因为弃权者两种结果都能接受,并且“不想用自己的一票影响结果”。
这样的会议符合亨利·罗伯特的说法,议事规则的精神在于“要让强势的一方懂得,他们应该让弱势一方有机会自由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让弱势一方明白,既然他们的意见不占多数,就应该体面地让步。同时,他们仍有权利通过规则来改变局面”。
比起工科老本行,袁天鹏更着迷于这些规则。他在2006年着手翻译《罗伯特议事规则(第10版)》,并成为美国最大的议事规则推广机构“美国议事专家协会”唯一的中国会员。
随着研究的深入,他发现,少为中国人所知的议事规则,其实早在1917年就已进入这个国家。
那一年,孙中山在研究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基础上,又参考了美国女权运动者沙德的《议事规则》,撰写了五卷著作。
在序言里,孙中山写道:
中国四万万之众,等于一盘散沙……自合议制度始于英国,而流布于欧美各国,以至于今,数百年来之经验习惯,可于此书一朝而得之矣……此书为教吾国人行民权第一步之方法也。倘此第一步能行,行之能稳,则逐步前进,民权之发达必有登峰造极之一日。
这本著作,最终被定名为《民权初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