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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军迷拍照需警惕 行为不慎或危及国家安全

2012-05-11 08:14: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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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媒体报道福建人黄某出于好奇,将偶然拍到的军用飞机照片在互联网上发布,后因泄露国家机密而获刑。黄某作为一名普通网民,自称“不是间谍”,只是出于好奇,无意中触犯了法律。

  其实,像黄某这样的案件已不是第一例。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发布的一项调研报告显示:目前,网络泄密已占泄密事件总数的七成以上,而且正呈高发之势。

  随着互联网上军事网站、论坛、博客的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军迷喜欢在网上交流国防信息,探讨军事知识。可以肯定的是,这对普及国防知识、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人们也发现,互联网在为军迷们提供“谈兵论道”平台的同时,也为海外情报机构猎取军事秘密创造了条件。

  美国情报部门认为,现在很多极有价值的情报都可以在互联网上找到,网络搜寻几乎能够取代费尽人力物力且风险极大的传统间谍手段。美国军方研究中国军情的权威文件——《中国军事与安全态势发展报告》中,有相当一部分信息取自中国军迷们发布的网络信息。

  为了满足互联网情报资源开发的需要,2005年11月,美国中央情报局组建了“开源情报中心”,专门负责搜集全球各个网站、论坛、博客里的军事信息。通过网上信息,结合已掌握的情况,美军不仅能够了解他国基本军事动态,还能够获取武器装备数据、军事人员信息等核心机密。

  据《华盛顿时报》披露,美国的情报机构一直无法确定解放军某型潜艇是否投产,直到2004年有关该潜艇的照片出现在中国某军事论坛上后,美国情报机构才找到答案。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绝大部分军迷网络泄密,在主观上不具有向海外军事机构主动提供情报的动机,但因为其行为不当,缺乏自我克制,客观上会造成泄露国家军事秘密的后果。

  就初衷而言,军迷网络泄密可能是出于一种求轰动、求关注的心理。有的军迷为了炫耀自己的军事“功底”,在网上“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无意中成了海外情报机构和敌对势力的“帮凶”。有的军迷想通过“爆料”吸引人气,千方百计地搜索各种信息,甚至不辞辛苦进行现场勘查,拍摄一些“猛图”,无形中为海外情报机构提供了便利。

  1999年,一名从事国防工程设计工作的军迷,在互联网上看到有关某国防工程的帖子后,作为该工程的参与者,他认为,“别人的信息都不准确,自己从事过这项工作,应当有责任发表一篇最权威的文章。”结果造成了一起网络泄露重大机密案。

  网上被“钓鱼”,误中情报人员的圈套,也是造成网民泄密的重要原因。

  据一位曾从事过互联网情报搜集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主要从官方、半官方以及民间的网站、论坛、聊天室公开发布的信息中搜集情报。如果要收集空军的情况,只需简单地发出“有谁知道我国空军现状”的帖子,就会引来大量的网友跟帖。为了引诱军迷更加“开放”,他们故意称其不懂空军,在网友的愤然回应中,窃取具有更大价值的信息。利用这些回帖,结合已掌握的情况,就会生成比较准确的情报产品。

  其实,网络泄密问题不只发生在中国。同样的问题,在国外也时有发生。2006年,印度海军正准备在非洲东海岸建立一个监听站。工程还未展开,1名军迷就将其发布到印度“印度防务”网站上。《华盛顿时报》、《亚洲时报在线》等媒体获得这一消息后,迅速进行炒作。一场秘密行动就这样变成了“阳光行动”。

  鉴于网络泄密事件的危害性和高发性,世界主要网络大国不断制定和完善法律政策,规范网络管理。他们认为,信息自由必须具有底线,必须服从国家安全的需要,一旦涉及敏感秘密,应有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来限制。

  为了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控和管理,美国政府在“9·11”事件后,提请国会通过了《爱国者法》和《国土安全法》,授权执法机构可以屏蔽删除任何“危及国家安全”的互联网内容。2011年3月24日,美国参议院还通过了旨在加强美国网络安全的《网络安全法案》。

  我国《刑法》对网络泄密也制定了严厉的刑事处罚措施。但杜绝网络泄密,消除国家安全隐患,更需要军迷提高警惕。除了不碰法律“高压线”外,广大军迷更应提高自律意识,积极参加安全、保密的网络文化建设,主动承担起保护国家秘密的责任。(作者单位:国防大学 康永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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