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缺乏法制约束
近段时间以来,干部子女、国外研究生学历等岗位设置将“萝卜招聘”推向舆论风口浪尖。
“‘萝卜招聘’是指针对特殊人群量身定做招聘条件或岗位,在不了解低分入围背景的情况下,不能肯定说其是‘挖坑填萝卜’。”安徽行政学院教授昂永生说,但这些“问题招聘”确实暴露出如今事业单位考试制度存在很大问题。
昂永生告诉记者,事业单位招聘没有统一标准,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用人才,因而具有较大的用人自主权,且事业单位改革不完善造成内部亲属关系盘根错节,对自主权把握不当便容易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或是操作有误,以至于各地招考状况百出。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中组部、人社部于2010年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12年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全覆盖。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对招聘范围、条件、程序、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等方面作出要求。但从总体上看,内容规范仍不完善,执行效果也并不理想。
“规范事业单位招聘的制度建设刻不容缓。”昂永生说,目前我国还未建成符合事业单位用人特点的制度体系,没有形成统一的招考标准,比如设定报考人数最低线,不达标就取消岗位等。
昂永生还建议,要将事业单位用人管理制度提高到立法层面,用法律约束用人单位的行为规范,加强对执行的监管力度,真正打破事业单位各自为政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