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公证处广州公证处收到逾1.8万份申请
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钟伯光)昨日上午,广州首份限牌前购车公证书在南方公证处出炉。
根据广州市小汽车限牌政策,所有7月1日零时前购买车辆但尚未上牌的车主,必须持有关文件,在7月9日17时前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方能于7月20日获得证明文件,不必按新规申请车牌。
据悉,全市首份限牌前购车公证书是南方公证处作出的,公证员是徐玉春。该份公证书的申请人是来自黄埔的刘先生,他花了约18万元购置了一台索纳塔小汽车,购车合同显示其购车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记者注意到,这份公证书的公证事项为《购车合同》的真实性,并特别注明了此份公证书仅限于办理车辆注册和转移登记。
刘先生并没有第一时间来领取公证书。首位拿到公证书的是越秀区的赖先生。他昨日上午才提交申请,由于手续完备,公证人员现场就帮其办理完公证手续。赖先生说,他其实6月初就签了购车合同,6月23日交完了购车款,但想为花100多万元购买的卡宴挑个好牌,所以迟迟没办牌,结果被通知也要公证。
南方公证处主任王映明告诉记者,截至昨日,南方公证处已经收到超过8000份广州限牌前购车公证证明申请,有许多是6月30日前就购买了但还没提车或上牌的。广州公证处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广州公证处五个点共受理上万份汽车公证申请,但还未作出一份公证书。
目前办理购车上牌公证费用为每车200元,由车主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