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惠州7月19日电(康孝娟 钟惠松 吴国财 李有军)暑期伊始,为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广东惠州市惠东法院专门为暑假学生开设了“学法法庭”。19日,在该院刑一庭、团支部和该县高级中学“法学社”学生社团的组织安排下,首批学生到该院旁听了一起“三打”案件。
当天开庭审理的是陈某锋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据悉,2010年9月17日,陈某某到惠东大岭镇找到一直有生意往来的陈某锋,要求订购一批女鞋。陈某锋隐瞒厂名已更改的事实,以某宇星鞋厂的名义与陈某某签订了两份货值人民币29万余元的购销合同。陈某锋拿到陈某某交付的9万元预付款后,并没有组织生产陈某某订购的鞋子,而是以资金周转困难及追加鞋子的订购数量为借口,分三次骗取了陈某某共3万欧元(折合人民币27万余元)。此后,陈某锋便委托李某某将鞋厂转让给刘某某,并停用了所有联系工具,逃回兴宁老家藏匿。2011年12月24日,公安机关在兴宁市将陈某锋抓获归案。因该案对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和建设市场监管体系有一定借鉴意义,该院初步将该案纳入“三打”案件的范畴。
庭审过程中,通过活生生的刑事案例,同学们得到教育引导,在其学生年代种下自觉学法、守法、护法的种子。庭审结束后,同学们还与该院刑庭办案人员、团支部负责人进行了互动。其中,张东盛同学表示,虽然自己已是第二次参加旁听,但还是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法庭的庄重,在今后学习中会更加注重对法律的学习,以后要做一名言而有信、遵纪守法的公民。而其他十二名第一次参加旁听的同学也均表示,假期有机会到法院旁听学法,不仅可以消磨一些枯燥的时间,也让自己长了见识、增加了经历。
据悉,自今年5月18日惠东法院团支部启动“青年法官进校园——惠东高级中学‘法学社’共建活动”以来,该院青年法官先后在惠东高级中学开展了法律讲座、组织学生到院参观、旁听等一系列活动共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