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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急救车救人途中十字路口被撞 三人甩出车外/图

2012-07-30 06:21:15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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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

社会车辆能避让而不避让的将受处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通行优先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条文释义》指出:在道路通行原则上,特种车辆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它们可以不受分道行驶的规定制约,不论是逆行还是顺行,凡所经的人行道、车行道,都临时属于它们的本道,行人和其他车辆都必须无条件地为它们让行,也可以不受最高时速及交通信号灯的约束。行人和其他车辆必须保障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凡是可能妨碍其通行的都应当立即避让。

郑州交警的一项统计结果显示,在涉及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的交通事故中,有七成是有避让义务的社会车辆没有及时避让造成的。

昨日,郑州一受访交警介绍,根据交通法规定,社会车辆和行人是要对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进行避让的,除非遇到交通拥堵严重无法避让的情况。避让紧急任务中的特种车辆,除受法律约束外,也靠个人道德素质。对那些能避让却不避让的行为,交警可对其作出罚款200元以下的处罚。社会车辆或行人若故意延误救护车造成病人耽搁治疗或者死亡的或对警车、消防车拒绝让行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接受交警处罚外,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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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交警:绿灯不避让也要受罚

杭州交警部门曾集中对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四类”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四类违法行为分别是: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的;在信号灯控制路口中,本方向虽然是绿灯信号但遇有其他方向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不避让的;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对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不避让的;在路段行驶中,前方有避让空间(包括分道线,即当后方有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要超越时,该车可以越过实线分道线至另一车道进行避让)而对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不避让的。

其间,对超越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将罚款150元,记3分。对不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的,将罚款200元,记3分。

[作者:记者 宁田甜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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