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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百名嫖客无一被追究刑责/图

2012-08-07 15:16:37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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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提起行政复议

  问: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有争议的司法案件,有网友担心,政府权力的权力日益扩张,而公民当事人的权利保障难度明显增加。如何纠正这个现象,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增强老百姓对司法和政府的信心?

  胡益华:对政府权力的行使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做到违法必究,自然会取得民众的信任,增强老百姓对政府的信心。

  御史在途:首先是要限制政府权力的扩张,政府应进一步找准自身定位;其次要加大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三是要为各种监督包括新闻舆论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教育政府工作人员对权力和监督存敬畏之心。

  问:请问胡益华律师,下一步您考虑采取什么行动?

  胡益华:我和甘元春律师5日已经起草好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书》在内的全部法律文书,6日已到劳教所会见唐慧,随后我们将提起行政复议。同时,我们将会继续代理她对未被惩处的犯罪行为进行控告以及采取一切可能的法律措施,直到唐慧获得自由,案件得到公正、公平处理。

  (访谈内容有删节)

  范正伟

  同样属于公权力作为的案件,一个未满11岁的女孩被强迫卖淫,为何要母亲以跳楼相逼才得以立案?为何要等到“上级批示”才启动司法程序?由永州警方出具而法院未予采信的罪犯“立功证明”,为何至今依然笼罩在一片迷雾中?与劳教唐慧相比,这又是怎样一种执法态度和执法效率?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事实上,与公开透明同样重要的,是执法者的一视同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但现实中,这种平等往往被某些选择性执法倾斜。一个日本人的自行车在武汉失窃,警方连夜追回发还失主;一个俄罗斯人在宁波遗失护照,警察翻了5吨垃圾后迅速找回。相形之下,同样是失主,许多市民的待遇则要差一些。

  如果说这些执法尚且有“城市颜面”、“国家体面”可以解释,在许多案子中,有的是时不我待、雷厉风行的执法,有的却非要等到受害人抗争、上级机关施压才勉强启动,这种选择性执法,不仅会动摇法律的平等性、权威性、正义性,消解人们的公平观念和法治意识,也会让我们的执法者变得相当被动。

  据永州警方公告,唐慧之女张某某被周某某、秦某等7人强奸、强迫卖淫一案,经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2名被告人死刑、4名被告人无期徒刑、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应该说,这样的判罚委实不轻,但为何依然没能让受害者母亲“满足”?为何媒体公众依然不乏讨伐之声?分析媒体报道,一个重要原因,恐怕就是这一结果,是唐慧“争取”来的甚至是“拼”出来的。如果从这个角度理解一个受害者母亲的选择,恐怕对其许多过激行为能多一层认识。

  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更要看到,如果我们的执法者对所有案件能一视同仁,以同等的效率、同样的耐心、透明的程序,去秉公执法、严肃办案,推动人们在法律框架下解决问题,就能减少许多不理智甚至以偏执方式寻求说法的行为,并由此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正所谓,“天下难治,人皆以为民难治也,不知难治者非民也,官也。”

  (作者系人民日报社评论部专栏编辑室副主编。文章有删节,昨刊发于人民网)

[作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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