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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副政委之子因纠纷持刀砍人 派出所介入调查

2012-08-13 04:19:00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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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段“靖江一公务员持刀砍人”的视频近日在网上引起关注,消息称,伤人者为江苏靖江市公安局陆胜民之子、市政府公务员陆剑波。昨日下午,靖江市公安局回应,陆剑波因伤人事件在派出所接受调查。

  视频显示,8月10日19时50分,一名男子手持砍刀将一长发女子推倒在地,随后挥刀猛砍连带脚踹。随后,女子在他人帮助下躲进屋中,但行凶男子对着铁门连踹数脚,后又从旁边的栅栏向屋内猛刺。

  视频显示,被砍女子头部、手部、腿部均有伤口。

  11日,伤者臧红梅的儿子将陆剑波行凶时的照片和监控录像上传微博,引起网友围观。

  11日下午,靖江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回应称:8月10日晚7时30分左右,靖江市靖城街道虹兴社区居民缪某(市公安局副政委陆胜民之妻)与邻居臧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并互相殴打。此时,陆剑波(缪某之子)刚刚回家,见状即从车中取刀将臧戳伤。

  微博称,该局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依法处理。目前,陆剑波正在城东派出所接受调查。缪某与臧某均在医院接受治疗,臧某左手拇指处肌腱及神经断裂,已进行了手术。

  记者昨日下午联系靖江市城东派出所,对方未作回应。

  据臧红梅爱人介绍,昨天上午,陆剑波父亲陆胜民以家属身份,前往医院看望了伤者,并向伤者表示道歉。

  据悉,12日上午,城东派出所派警员前往臧红梅在无锡所住医院了解情况。

  ■ 调查

  伤者称因占公共绿地起纠纷

  据悉,事发地位于靖江市靖城街道虹兴社区闸南小区,持刀行凶男子为陆剑波,其父系靖江市公安局副政委陆胜民。

  臧红梅昨夜受访时称,陆家在小区私搭乱建、占用公共绿地,“很多小区业主对此有意见,多次通过市长热线等渠道投诉。”

  臧红梅称,10日晚,因停车问题,两人发生纠纷,缪某来到臧红梅家门口,互掷砖头,两人随后打了起来。

  据家属称,缪某儿子陆剑波见状,从车中拿出砍刀,臧家的视频监控拍下了此后一幕,后被上传网络。

  另据了解,陆家与臧家是远房亲戚。

  据知情人士介绍,持刀男子陆剑波今年31岁,系共青团靖江市委公务员,目前正在当地一个乡镇挂职。 (记者刘刚 实习生赵力)

  靖江持刀砍人案应追责到底

  公众关注的并不仅仅是靖江当地警方对此案的即时处理,更关注的是后续处理。当地警方不能因为陆剑波的特殊身份而对其有“特殊待遇”。

  近日,网友微博爆料称,江苏靖江市公安局官员之子陆剑波8月10日晚7点持刀砍人,伤者因失血过多昏迷不醒。网友称“伤者身上多处血管破裂,跟腱断裂,缝制上百针”。靖江公安局官方微博证实砍人一事,称陆剑波正接受调查。(8月12日《江苏城市》)

  根据靖江官方的消息披露,陆剑波乃靖江市公安局副政委陆胜民之子,8月10日晚,其母与邻居臧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并互相殴打。此时,陆剑波刚刚回家,见状即从车中取刀将臧戳伤。臧某左手拇指处肌腱及神经断裂,已进行了手术。

  仅仅因为邻里琐事就拔刀相向,如此嚣张行为令人发指。且从目前披露的监控记录可以看到,陆剑波持刀砍人的手段十分残忍,场面十分血腥,明显已涉嫌犯罪。当地警方不能仅仅止于“调查”,应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及时向公众告知案情进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陆剑波持刀砍人场面血腥,可谓以残忍手段伤人,且造成臧某左手拇指处肌腱及神经断裂,已不属于轻伤范围,当追究刑责。靖江公安局应尽快立案调查,使该案步入正常的司法程序。公众关注的并不仅仅是当地警方对此案的即时处理,更关注的是后续处理。

  目前舆论比较集中的是陆剑波的身份,其身为公务员却做出如此残忍伤人之举更是令人震惊。相关单位也应依法作出处理。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要求,陆剑波也不适合再在其岗位上继续工作。

  当地警方不能因为陆剑波的特殊身份而对其有“特殊待遇”。此事已经引发社会公众关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陆剑波之父应主动回避该案,当地司法部门应秉公依法处理,否则一旦涉嫌徇私舞弊,将是对地方政府公信力的莫大伤害。

  □丁冬(媒体人)

[作者:齐彬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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