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裴蕾 通讯员 王振铎 涂擎)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其中,市区城市低保市民每人每月提高40元。提标后的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悉,此次城市低保为1996年开始实施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第十一次提标,农村低保为自2005年开始实施郑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第七次提标。
六县(市)城市低保标准
380元
每人每月340元
310元
每人每月275元
市区城市低保标准
前8个月的钱将足额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