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根据人社部门的相关规定,这次假期前四天为法定节假日,如果安排职工加班,应该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并且不得以补休来代替;后四天为休息日,可以选择给职工安排补休而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能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加起来一共8天。不少朋友在拥挤的车厢中和拥堵的高速上奔向度假目的地。与此同时,也有人像往常一样,正在换乘市内公交、地铁,向着工作单位前进。
加班成了这些朋友的双节关键词。这时候能够稍微让他们感到安慰的可能就是,别人在消费,自己在赚钱。可是这个加班费怎么算?能不能拿到手里?如果拿不到,又该怎么办呢?
刘女士在北京的一家公司从事财会工作,但这个八天的长假,她只能在最后两天休息。
刘女士:我觉得我们公司在加班费统计,还有在这发放上,也不是太规范,比如说有的时候周末,还有过年过节经常加班,但是在发放这个加班费上,也没有具体说是规定了多少钱,到底是按工资的几倍来发放,也没有这种具体的标准。
根据人社部门的相关规定,这次假期前四天为法定节假日,如果安排职工加班,应该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并且不得以补休来代替;后四天为休息日,可以选择给职工安排补休而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能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
详细地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应该是这样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如果以北京为例,北京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60元。月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两节"加班费的最低"起步价"在每天173.7元和115.8元。
在青岛,张女士也无奈地加班,但好在加班费能够兑现。
张女士:肯定有加班,节假日期间都会有加班的。大部分我听说的还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三倍工资嘛,包括我有些朋友他们自己做企业,做的比较大的,他们对员工加班费这块也都是按照国家规定。
加班得到应有的合理性报酬,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劳动者的权利。那么目前加班工资的发放情况如何,记者专访了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
邹震:应该说这几年总的情况是在逐步好转的,比前些年要好一些。这些年各方面的意识,法治意识在逐步增强,包括我们劳动者的自我权益意识也在增强。所以这个问题总体来讲在好转,但是也还存在,特别在有一些企业,经济效益不太好的企业里面,这个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
除了劳动者的法治意识逐渐增强外,邹震说,情况有所好转也与市场的迫切要求相关。
邹震:现在有的企业也总结经验,比如08、09年有的企业很多工人走掉了,留不住人。这种市场的要求客观上迫使我们一些企业老板也转变自己的观念,改变管理方式。加上政府的监督和执法的力度也在加大,各方面的因素,总的来讲有所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