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惋惜 他将被开除
庭审时,陈某的父母也到场参加。陈某父母很伤心,并为儿子请了辩护人。据受害者沈某父母称,沈某受到的伤害很大,现在外出时感到害怕,并表示不原谅陈某,希望法院严惩陈某。
在法庭上,陈某表示非常后悔,并当庭认错。陈某说,自己对不起父母的辛劳,也毁了自己前程,更对不起同校大学生沈某。
陈某平时熟悉的同学,也参加了庭审,他们为陈某感到惋惜。庭审后,陈某的班主任到法院拿判决书,他表示,这将作为开除陈某的材料依据。
中止强奸获轻判 判了四年半
郫县法院认为,陈某抢手机和钱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千元。而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但在强奸过程中中止,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郫县法院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一审宣判后,陈某没上诉,公诉机关也没抗诉,该刑事判决现已生效。郫县法院介绍,陈某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人身伤害,他有犯罪中止这一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强奸罪的起刑点是三年,抢劫罪的起刑点也是三年,如果没有犯罪中止,陈某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院解释,陈某害怕沈某心脏病复发导致严重后果,为了便于沈某病发时联系救助,将手机返还给她,这一行为对抢劫罪的定性不会有影响,返还手机只是一个抢劫罪既遂后的退赃行为,是一个酌定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