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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不及时 隆平高科等5公司收罚单

2012-10-11 07:16:00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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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恒铁路、ST金谷源、钱江摩托、隆平高科和ST南江B等5家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及时,相继遭深交所通报批评。

  国恒铁路、ST金谷源、钱江摩托3家公司因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遭深交所通报批评。按照深交所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净利润为负值,或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的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且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有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除以上3家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或修正公告的公司外,隆平高科则因未及时披露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情况被监管部门“开罚单”。监管部门认为,隆平高科控股股东新大新吸收合并新大新威迈于2011年12月28日就获得了工商部门核准,合并后新大新直接持有上市公司隆平高科17.24%股份,但新大新直至2012年3月20日才对外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上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鉴于此,深交所给予新大新及其实际控制人伍跃时通报批评的处分。

  此外,ST大路B(后更名ST南江B)因2010年底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却并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且延迟至2012年6月20日才进行披露,而遭到了深交所施以“黄牌”。(记者阳荻雯)

[作者:蒋妍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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