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免费对象选择不够合理和科学。从高速免费政策制定的初衷看,还惠于民、服务民生当是首义。但是,高速节日免费政策适用的对象仅限于7座以下小型轿车。而根据常识,能够经常开和坐这样小驾车的人,有几个、有多大几率会是普通老百姓呢?因此,还惠于民、服务民生的效果恐怕要大打折扣。从这点看,要想把还惠于民、服务民生的初衷更好释放出来,倒不如把节假日高速免费使用的对象转变为或扩大为普通百姓更为经常乘坐的大客车。再从治理拥堵的效果来看,如果对大客车通行免收费而对小轿车不免甚至提价,在提高大客车出行积极性的同时,又可大大抑制小轿车出行的几率,不但可省却高速收费员由于见车要落杆、微笑、问候、发卡以致“累晕”的麻烦,更可减少高速路上行车的数量和由于少做繁琐的通行手续而减少拥堵的几率和压力。
当然,除此之外,首个高速节假日免费遭遇史上最大拥堵,也与经验不足、预案不充分、实施细则不细、具体措施不便民、信息收集反馈不够灵活等有莫大关系,也与节假日方假方案安排致使出行井喷等有关。关于这些,许多都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我们下一步需要大力改进的。而高速免费引起各方争议,也是被允许的、群众所能承受的。但无论如何,有一点是非常不可取的,那就是把高速拥堵这一结果的原因归咎于免费政策的论调,并因此怀疑高速免费政策的惠民、为民初衷,进而否定高速免费政策,则是万万要不得的,要严加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