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山东商报:【您支持设立虐童罪吗?】儿童群体频遭暴力,已不是极端个案,但现行法律中却没有虐待儿童罪。温岭虐童案中,警方只能以“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为由追究虐童案主角颜某的刑事责任。您支持设立虐童罪吗?
19日,本报《律师建议增加“虐待儿童罪”》的新闻刊登后引发网友热议。在本报官博关于“是否应该设立虐童罪”调查中,有200多位网友参与投票,其中新浪官博支持设立“虐童罪”的网友有129人,占96.3%;腾讯官博支持立法的网友有66人,占97.06%。网友们多用“强烈支持”“坚决赞成”“越快越好”等语气表达自己支持设立“虐童罪”的坚定态度。
@东港法院:设立一项罪名应当参考的因素有很多,比如行为普遍性、处罚必要性等。在温岭虐童案中,的确应当对颜某的行为给予合适定性和与其罪责相适应的处罚,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定性确有其无奈与牵强之处。讨论设立虐童罪的同时,也可考虑扩大解释刑法中虐待罪的适用范围,或许能对此类案件有所启示。
@爱Y燕儿:必须支持!如果不立法那以后真不敢放心把孩子放到幼儿园里了。
@小魔女菲菲:支持!大多数老师都是有爱心的,但对于那些没有爱心的人就应该严惩!既然道德约束不了他们,那就只好用法律手段了。还建议提高老师尤其是幼儿园老师的准入门槛儿,别什么人都能当老师。
@黄伟民8:没有虐童罪是法律的缺失,应该尽快制定。中国有个儿童保护法,虐待儿童就是违反了这个法律,只不过没有量刑标准而已。应该在此法律的基础上加以完善,增加量刑标准。
@泰祺:支持立法。法律是在不断完善的。对于儿童、幼儿等群体需要有制度的保护。其二教师的选拔应从源头入手监管,对孩子有爱心有耐心是选择老师的第一关。记者张舒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