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0日下午,许昌市八一路与延安路交叉口的许昌昌贸公司院内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伤者被及时送往医院接受救治。据初步调查,火灾已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30人留院观察治疗。
30日13时54分,许昌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八一路延安路交叉口发生火灾,该中心立即调集消防官兵赶到现场组织扑救,经过奋力抢救,14时30分,火灾被完全扑灭。据调查,起火原因系许昌昌贸公司院内一企业在冷库改造施工时,使用易燃易爆的多次加基多苯基异氰酸酯进行地面处理过程中引起火灾,火灾烟气蔓延至毗临两层许昌惠尔商贸有限公司办公用房,导致二层正在参加培训的部分员工伤亡。
火灾发生后,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市委书记李亚做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尽快查明情况,启动问责机制,同时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市长张国晖主持召开事故处置协调会议,要求在全力救治的基础上,做好善后工作,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许昌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翟化夫,许昌市副市长赵振宏及魏都区、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先后赶到现场,对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提出具体意见,并到收治伤者的医院看望了伤者。魏都区已成立了10.30火灾事故处置工作组,下设由各县级领导牵头的专业工作组,全力救治伤员,安抚家属情绪,做好善后工作。目前,家属情绪平稳,救治工作正在进行。
魏都区新闻办公室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