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关于《河南省供用电条例(草案)》有关条款的讨论,至此尘埃落定。昨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河南省供用电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会议召开,该《条例》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王四川介绍说,从2005年100多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此项议案开始,到2009年开始列入议程、起草、调研、征求意见,再到今年省人大三审敲定,用时将近7年。这标志着我省供用电管理工作从此有了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也填补了我省电力事业上的法规空白,“是我省电力事业法制建设的里程碑”。
河南商报记者 齐亚琼 实习生 邓飞
无故断电,随意停电、限电……对于这些“电老大”的行为,明年元旦起,将有“金箍”套在它们头上,约束其行为。
昨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河南省供用电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会议上获悉,历时近7年完成的我省供用电条例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消息
供用电条例明年正式实施
关于《河南省供用电条例(草案)》有关条款的讨论,至此尘埃落定。
昨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河南省供用电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会议召开,该《条例》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王四川介绍说,从2005年100多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此项议案开始,到2009年开始列入议程、起草、调研、征求意见,再到今年省人大三审敲定,用时将近7年。
这标志着我省供用电管理工作从此有了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也填补了我省电力事业上的法规空白,“是我省电力事业法制建设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