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苏丹在与丈夫告别后,被推入手术室。
两度伦理审查终通过
一句“因为我爱他”感动了在场的专家
器官移植,需要通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核。根据要求,只有配偶、直系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或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等,才能成为活体肝供者。
这意味着,苏丹要为田新丙捐肝,还缺少一个合法的身份。
很快,8月份,两人办理了复婚。随后,将所有需要的资料递交到了医院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
在见到他们之前,伦理委员会的专家们看着资料都在琢磨,“是夫家有钱,背后存在金钱交易?还是别的原因,让这个离婚了的女人坚持复婚捐肝?”
除了对动机的考虑,专家们更多地还要考虑活体捐肝手术的风险。
主持伦理委员会的全军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石炳毅介绍,活体捐肝手术,比活体捐肾手术风险更大,存在术后出血、肝功能不全、胆漏、感染等多种可能性。国内外都曾出现过严重并发症导致供者死亡的案例。所以,伦理委员会的审查会非常严格。
8月31日,第一次伦理审查,考虑到供体的风险,有专家犹豫了。
一个多月后,伦理审查进入第二轮。苏丹一直哭着讲述她的坚持,一句“因为我爱他”感动了在场的专家。
在综合评估多方因素后,第二次伦理审查最终全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