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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商人朱国尧抢夺甘肃工商局公文 暴打法规处长

2012-11-02 08:59:31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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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10月21日,朱国尧、陈良同、叶成岳等人将变更材料报送兰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办理股权、法人代表变更登记备案。“然而,我后来才陆续发现,朱国尧在与我交易之前,就已经多次利用自己持有的股权向社会融资,一女多嫁,涉及好几个亿。”林贤通透露,“他甚至骗了兰州某黑社会头目。那些被朱国尧骗了的人都逼他反悔与我们的交易,如此,朱国尧的老婆便以跳楼威胁,不许市工商局变更。”

  纠纷由此产生并闹上法庭。朱国尧对法庭陈述自己是出于融资需要被叶成岳骗了,实际是一个担保合同,而非股权转让合同。记者注意到,2012年4月24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8月2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时,又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这份判决,发回重审。

  这起纠纷至今仍未有结论,股权变更因此搁置。不过,林贤通一方却坚持认为股权纠纷无关法人代表的变更,因为完全是两个法律范畴的问题。为此,永瑞公司于2012年6月8日和6月13日两次向兰州市工商局申请办理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叶成岳的手续。但兰州市工商局却迟迟不予登记变更。为此,永瑞向甘肃省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2012年9月18日,甘肃省工商局作出了行政复议,撤销此前兰州市工商局对永瑞公司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在7日内对法人代表变更登记申请依法作出行政决定。这就是后来被朱国尧抢走的“甘工商复决字【2012】第002号”公文。

  细看这个行政复议书,其实并没有对是否应该同意变更表明立场,省工商局只是要求市工商局“行政要依法作为”。

  孰料,省工商局却惹怒了朱国尧,在抢走公文、殴打公职人员后,朱国尧将省工商局告上了法庭。

  “难道上级部门要求下级部门依法行政作为也有错?”省工商局某部门负责人不解。

[作者:杨江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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