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
行政裁决结果网上公布
通知要求,从2013年1月1日起,行政裁决结果都要挂在行政执法主体单位的互联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隐去相关不宜公开的信息后,主动公开。至2016年12月31日前,要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全公开。
为了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进程,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划和实施计划。
通知还要求,各行政服务大厅将行政审批程序流程、所需材料明细、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公时间等信息主动公开,供群众、企业及其他组织免费查询。
裁量
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都要有明确的标准
国内不少法律条文中经常会有一些模糊语句,比如: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将处以最低200元、最高1000元的罚款。
不少人会产生疑虑:什么时候从轻,什么时候从重?
为了避免处罚不公,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上位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运行情况,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尤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且便于制定标准的,必须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列出单处、并处的行政处罚标准,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说服力,完善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运用规则。
在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突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