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
加压费用实行据实分摊
洛阳市发改委物价办公室收费管理科对于小区高层收取二次加压费给出了解释:根据洛阳市相关文件有明确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除据实分摊二次加压电费外,均不得再向业主分摊各种费用,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即高层二次加压的电费,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分摊。洛阳市的水价标准是2.55元/吨。
该负责人称,根据小区楼层、水压和主管网距离远近等不同,各个小区的二次加压费收取不同,不可能实行“一刀切”的办法。二次加压的费用主要包括电费、耗材、管道维修等费用,这些费用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摊到收费上的,物业公司应将分摊明细定期在小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