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与公共租赁房拟“并轨”
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家庭
谁可申请公共租赁房?
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中原网讯(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田冰姝)逐步降低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逐步实现廉租住房与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我省将采取系列举措,帮助住房困难群众早日安居。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入住管理的指导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提出要确保已建成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及时投入使用,要逐步实现廉租住房与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廉租住房对象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优先保障,租金按廉租住房标准交纳。廉租住房同时也可转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