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第十届中国改革论坛在深圳举行。本届论坛以“坚持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题,围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改革三个专题展开讨论。共有13位嘉宾发言,为中国新一轮改革发展贡献良策。
收入分配改革:
释放需求潜力,加强顶层设计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指出,未来我国转型与改革的动力在于释放国内巨大的需求潜力,要把握城镇发展的历史机遇,需要把扩大消费特别是内需作为稳增长的战略重点,加快推进消费主导的转型与改革。
迟福林建议,要以消费拉动投资,形成投资转型的动力,要尽快改革投资结构,优化投资资金来源,改变国有资本配置格局。此外,要尽快破题收入分配改革,加大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力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加快建立收入分配基础制度,通过收入分配改革调整利益关系,解决利益矛盾、利益失衡问题。
国家发改委收入分配司副司长刘浩强调,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加强顶层设计。他认为改革设计要做到五个方面:一是兼有方向性与具体的施行要求,二是要明确任务和相关的体制安排,三是应当符合市场经济的通行规则,四是为一个上下互动的过程,五是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与探索。
“目前,我国经济增长趋缓,面临下行压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很可能已经到了收入分配不改革就不能继续发展的阶段。为此,只能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减轻税负,缩小差距,树立鼓励实业,鼓励创新,鼓励劳动的利益分配导向,转变增长方式,促进产业升级,实现科学发展。”
财税体制改革:
中央、地方政府,划清“事权”、“事责”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马海涛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理顺,必须力图实现“转移支付后的财力和事责”相匹配、“财权和事权”相匹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不仅需要进一步划清各自的“事权”,更应划清各自的“事责”,“进一步明确中央落实的事务,中央委托地方政府落实事务,中央和地方共同落实事务和地方落实事务的区分。”
马海涛建议,当前,应保持财政收入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初次分配环节中,实现适度的集中,在转移支付后的再分配格局中,地方政府拥有的财力占有较大的份额。“未来财政体制的调整的基本原则是,首先确定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央财政的合意集中度,然后,按照公平和效率的原则将税种加以划分。”马海涛说,当前的短期关键问题是应进一步调节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规模和结构,并提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理效率。
综合配套改革:
实现社保公平,限制政府行为
“过去10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说,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框架日益健全,城镇居民养老、医疗等各项保障都有所加强,农村居民的各项保障也逐步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中。
郑秉文指出,未来10年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应做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调整退休年龄参数或改变制度结构,建立“真实积累制”或“名义积累制”,以提高制度财务可持续性。二是要解决好退休“双轨制”和碎片化制度问题,真正实现社保制度的公平性。三是提高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现行15年的缴费年限还不到发达国家的一半,这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四是要做好改革的顶层设计,包括债务缺口测算、个人账户做实试点、改革方向、改革进程、部位协调等。“如果没有一个完整、精准度一揽子顶层设计,社保改革将出现许多反复,甚至出现倒退,进而有可能引发社会问题。”郑秉文说。
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会长陈剑认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民主化的改革方向,继续加大改革力度,沿着完善市场经济的改革道路前行,限制行政权力,走向法治的市场经济,明确政府与市场边界,严格限制政府行为,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使其成为市场经济的基础和主体。
陈剑提出,应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发挥政府在一次分配中的作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加大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此外,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手段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努力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业发展,限制垄断企业的发展,打击腐败,通过综合配套措施改革,有效推进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记者 吕绍刚、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