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车点太少 或涉嫌行政垄断
审车是给车主的一项服务,但在这儿你很难得到如其他行业服务时的笑脸,反之,在那些检测者爱理不理下,车主还得赔着笑脸说好话。
我们一直认为,检测点是政府办的,有行政部门“脸难看,门难进”传统。谁想郑州8个检测点,7个都是企业办的,这说明只要有垄断,就有冷脸在。
检测站点少而参检车辆多,被检车辆常常要排长队等待,政府方面没有建立更多检测站点的迹象。我们有理由怀疑,就像民政部门对开办城市经营性墓地一样,把“行政准入”变成了“行政垄断”,没有关系的企业很难进入这一领域。
如果有关部门有意反击这一质疑,请公布这7家企业是如何成为检测站点的,为什么其他企业不能开办这样的检测站点。
●应终结“附加条件”违法行为
目前,审车机构规定车辆未消除电子眼等违法记录不予审理。在东方今报此前的报道中,已经很透彻地分析了此举的违法性。但是,郑州市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回应中,并没有提及如何改变这一违法行为。
车审不应是“法外之地”。以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权力部门应当率先遵守国家法律。凡是违反法律的行政行为,应该主动去纠正,才符合这一宗旨,才符合“执政为民”。
因此,“车辆年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的法律规定,也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贯彻执行。公民也应当主动维护自己权益,通过法律手段,促使没有觉悟、没有法律意识的政府部门改变这一违法事实。
●打“黄牛” 政府放权最有效
“大社会,小政府”是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唯一路径。而这一路径的形成,取决于政府能否把权力越来越多地下放给社会。
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测实行社会化”,目前我省车辆年检社会化环境已经形成,而7个企业就是“社会化”的结果,但若止步于此,只能是形式的“社会化”、实质的“垄断化”。既然有企业可以进入检测领域,为什么不效仿青岛模式,让4S店进入,让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
事实上,只要将检测站真正社会化了,那些检测站点的服务自然也会好起来,从而,老百姓也就不会再受审车的奔波、被刁难、潜规则等之苦。也许只有真正社会化了,才能做到对“黄牛”真正的打击。
【网友微评】 @赵世峰律师:1.那些蒙混过关的审车,徒有形式,已然背离了审车的初衷,如此审车可谓:苦了车主,肥了“黄牛”。2.巨大的利益使其背后的利益共同体很难撼动。3.若不能彻底取消,是否可以考虑降低检测频率,根据车龄决定审车频率,以及增加审车点、授予有资质的4S店审车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