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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宝马女拖行交警千余米 当事人露悔意愿道歉

2013-01-21 09:00:50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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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司机涉嫌妨害公务还是故意伤害?

  说法:“认定涉嫌妨害公务罪是合适的”,肇事司机无犯罪故意

  对肇事司机刘育红开车顶着交警拖行一千余米的行为,警方目前认定的是涉嫌妨害公务,但有相当多的评论者提出,是否还属于袭警、故意伤害?

  “趴在车头上,车开到70码,多危险!要是杨警官手没抓好,摔下去,那后果不堪设想。这仅仅被定为妨害公务,是不是太轻了?因为杨警官已经有了多处软组织损伤,这能不能定为涉嫌妨害公务外加故意伤害?”一位网友说。

  昨日下午,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就此事件受访时说,他也一直在通过大河报等途径关注事态发展,从目前情况来看,警方认定肇事司机行为属于涉嫌妨害公务罪,是合适的。

  李晴川说,肇事司机的行为,主要是为了逃避处罚,从行为方式、目的、结果上看,都无犯罪故意,而且没有动手,后果也不严重,只是客观上妨碍了警察的正常办案,与故意伤害有一定距离,“当然,如果肇事司机在实施拖行这种危险方式逃避处罚过程中,致使执勤交警摔伤乃至死亡,性质就会转变,办案机关指控她故意杀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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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拽有踹,警方执法是否太过粗暴?

  说法:“大个警察”是刑警,“警察不采取强制措施,没法办”

  对大河报在网络首发的事发全程视频,不少网友都跟“看美国大片一样”看了不止一遍,反复研究事发过程。一些网友提出了执法是否粗暴的质疑,主要集中在视频最后——一位戴眼镜的大个警察到场后,在大约1分钟时间内制服并带走了肇事女司机及其家人的过程。

  视频显示,这位大个警察到场后,拽着肇事女司机的胳膊,欲让其从交警的警用轿车转移到另一辆警用越野车上,但对方一直不动,就将女司机半拉半拽了下来。在坐进警用越野车后座后,女司机一条腿一直伸在车外,阻止关门。劝阻无效后,大个警察抬腿,将女司机的脚踹进了车内,顺利关好了车门。

  此外,就在该大个警察转至驾驶门准备进入时,一名一直在现场用手机拍摄、穿羽绒服的男子跟上前再次近距离拍照,被大个警察打掉手机,随后被副驾驶座的另一名警察捡起。

  值得一提的是,与质疑相比,大多数网友对最后出场的大个警察不但并无指责,反而赞誉有加,“给力”、“太帅了”、“好样的”等溢美之词比比皆是。

  昨日下午,就处警人员执法是否粗暴一事,包括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在内的相关人士,均不愿置评。虽未联系到大个警察本人,但与本报记者相熟的一位警界人士介绍说,这名大个警察是他的同学,任职在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从警多年,是刑警不是交警,“在很多办案现场,情况复杂,如果嫌疑人拒不配合,警察不采取一些强制措施,案子根本就没法办”。

[作者:记者 李岩 文图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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