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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试行空气污染应急方案:三环内禁行黄标车

2013-01-30 14:59:00 来源: 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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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石家庄市政府下发《石家庄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方案(试行)的通知》,石市开始首次试行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方案,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活动,有效应对持续重污染天气。

  《石家庄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成立石家庄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指挥部,市长姜德果任总指挥,常务副市长王大虎任常务副总指挥,副市长王大军、市政府秘书长孟胜林任副总指挥。

  在全市范围内发布三种空气污染预警

  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空气预警办)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在全市范围内发布三种空气污染预警(不含沙尘暴天气):

  重度污染日预警:200<全市平均aqi指数≤300;严重污染日预警:300<全市平均aqi指数<500;极重污染日预警:全市平均aqi指数≥500。

  实施范围:桥西区、新华区、桥东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正定新区、鹿泉市、藁城市、正定县、栾城县。

  各级预警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当AQI指数1天达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天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市空气预警办当日向社会发布重度污染日或严重污染日预警,同时启动相关预警应急措施。

  当AQI指数1天达到极重污染(AQI指数≥500),且预测未来2天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市空气预警办当日向社会发布极重污染日预警,同时启动相关预警应急措施。

  各级预警由市空气预警办通过市政府办公厅内网发布预警通知,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新闻媒体、石家庄市环保局网站可对预警公告进行宣传发布。市政府新闻办指导市通信主管部门、石家庄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空气预警信息。

  重度污染日: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

  市空气预警办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公告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预警应急措施。

  其中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包括: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限制重点单位施工作业,停止土方、拆除作业,对施工沙、土等物料实行严密覆盖;禁止燃用超标煤炭,确保除尘、脱硫等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加大无标车、黄标车查处力度,杜绝无标车、黄标车进入二环内限行区域;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强制维护。

  严重污染日: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

  严重污染日预警采取的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停止所有建筑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扩大无标车、黄标车禁行区域,二环内禁行无标车、黄标车;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强制维护;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

  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极重污染日: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30%公车

  极重污染日预警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除应急抢险施工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施工,禁止清运土方、建筑垃圾;混凝土搅拌站和预制砂浆企业一律暂停生产作业;除零摄氏度以下低温天气外,全市广场、空地、各单位门前区域等实施彻底清扫冲洗;降低热电企业15%的发电负荷,降低冶金、建材、医药、化工行业重点排污企业30%的生产负荷,各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三环内禁行无标车、黄标车;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30%公务用车;所有可用公交车上路运行;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立即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等。

  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

  市监察局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问责

  通知中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本方案各项规定和要求,预警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要在第二天上午12∶00前及时反馈至市空气预警办。

  市空气预警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和新闻媒体不定时检查有关单位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单位名称及主要负责人姓名。

  情节严重的,在年终考核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由市监察局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问责。(记者杨琨)

[作者:马婷婷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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