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是时下人们聊天、交友的新宠儿,但也成了一些不法分子诈骗钱财的新工具。近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了一名自称“富二代”骗女子担保买手机的不法分子。
2012年7月,喜欢使用微信的陈小姐用微信中“摇一摇”的功能“摇”到一名自称在广州帮父母打理生意的“富二代”周某文。交往数月后,周某文声称需要分期付款买手机,希望陈小姐能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做担保。陈小姐不防有诈,陪同周某文到手机店买了一部iPhone,并签订了分期付款的合同。周某文出了首付1100元,拿到手机后转手就卖给路边收二手手机的人得款3300元。
一个月后,担保公司向陈小姐催收欠款,陈小姐才知道周某文使用了自己的名义贷款,于是多次催周某文还款,被他以种种借口推诿,再后来周某文将陈小姐的号码列为黑名单。陈小姐无奈之下唯有如期向担保公司偿还欠款本息共计5472元。
案发后,警方通过担保公司提供的线索破获了该名男子同时以类似的方式向另一名女子小娴(化名)诈骗的犯罪事实。小娴欠下担保公司本息共计5592元无力偿还,面临即将被起诉的困境。
检察官提醒市民对待网络交友涉及财物问题要慎重,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资料,尤其是签订合同时要清楚内容条款、相关责任等等,不要碍于情面随便在合同上签名。(记者凌越、通讯员陈燕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