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对大学校园内发生的命案,媒体的关注似乎过了头。先是纷纷争做“福尔摩斯”,现又开始“玩深沉”,昨日已“折射”到“教育的缺失”,延伸到“制度的缺陷”……下一步会议论和挖掘什么?80后的道德沦陷?
或许这就是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两起普通刑事案件,一起显然是打架失手,另一起案情未清。我们应该给刑侦的警方多一些时间,媒体要耐心一点,不要添乱,更不要做“媒体审判”。
有一点现在是清楚的,两位风华正茂的大学生逝去,让人心痛。夺取他们宝贵生命的同学也是风华正茂,虽然也令人惋惜,但如果他们犯了罪,就必须得到法律的惩罚。这个过程和结果都要依法。作为普法教育的案例,对此展开适度讨论,引起更多人和全社会对生命的敬畏、对法律的恪守和对安宁的珍惜,有一定益处,但如果这类讨论漫无边际,信马由缰,甚至胡乱牵连或乱挖背景,反而会失去以案说法的本义,也影响到犯罪防范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我们这样提醒,是有以往经验的。例如,对药家鑫开车撞人后再补8刀杀死伤者案例的众多媒体报道中,对其犯罪与我国社会和教育背景的关联,明显有一些过度“泛化”和“发酵”,实际普法效果并不好。一例恶性刑事案件有些被“娱乐化”,花絮太多。对此,我们要有一点教训,不要反复再三。
一起命案,无论发生在哪里,要说与背景没有一点联系,也不可能,毕竟凶手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但近年来,确实有一些犯罪似乎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和教育的背景,有一定的“孤立性”和“偶发性”,如“奥斯陆枪击案”。因为,无论在何地和何国,或富或贫,有什么样制度,经过什么样教育,个体行为和对人性的冒犯常充满复杂性,一个人犯罪的一瞬间,真是难以捉摸,人们可以做各种分析,但也不宜都上升到社会、制度和国家层面,做不必要的“关联”剖析,这同样也会添乱,也有恶果。而且,常常也不合情理和实际,比如学业、就业竞争和压力到处都有,人际关系的复杂和微妙也大致一样,都难以解释犯罪。如果这两起中国大学里的命案“折射”出“教育缺失”,那美国频频发生的校园枪击案又“折射”出什么?
建立法治和富足的社会,努力改善民生,完善各种制度,还有从小系统教育孩子保持对他人和自己生命的敬畏和善意,社会和学校有很好的心理疏导通道等等,当然都可以大大降低社会的犯罪率。但无论何时和何种情况下,与社会背景关系不大的恶性犯罪个案,甚至大案,总是可能突如其来地发生。对此,我们要有准备,如在威慑、制止和惩罚犯罪行为的力量上不可有一日松懈和削弱,但也不要过度慌张和无边解读,不可自乱阵脚而影响自信。(江苏 顾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