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可以享受政府补助:方案实施前,在本市登记上牌的车辆;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定期参加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并已经领取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车辆提前报废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黄标车淘汰补助标准
中原网讯(记者 詹煜)4月18日上午,郑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动员会在郑州市政府召开。会议公布了郑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补助方法,2005年及以后登记的车辆,最高可获得18000元的补助。
据了解,2013年到2015年,郑州市将逐步完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商务、公安、环保、财政等部门将建立黄标车提前淘汰联合服务窗口,实行联合审批。对提前申请淘汰并符合条件的黄标车,按照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
下列黄标车提前淘汰可享补贴
据介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可以享受政府补助:方案实施前,在本市登记上牌的车辆;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定期参加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并已经领取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车辆提前报废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淘汰不予补助,已享受过财政补贴的车辆,不再重复发放补贴资金。
该办法实施后,若国家出台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补助。